(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明确在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可集中使用。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时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符合独立性要求。选举时每位股东的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累积投票数上限,得票多者当选,且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