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选举行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该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的情形。细则明确累积投票制的定义: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需分别投票,投票权不得交叉使用。细则规定了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审核要求及投票、计票流程,并明确了董事当选规则:候选人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且根据得票多少排序确定当选人选。若首轮选举未能完成应选名额,将视情况启动后续轮次或另行召开股东会。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并修订本细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