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程序及相关权利义务。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解聘、任期届满等各类离职情形。明确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职在公司收到报告时生效,高管辞职在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并要求2个交易日内披露。若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影响专门委员会构成,原董事须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离职人员须办理工作移交,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遵守保密和不竞争义务,且对任职期间的责任不因离任免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