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委派代表书适用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星期一)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融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172)發布委派代表書,適用於2025年12月22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在香港金鐘道95號統一中心10樓統一會議中心3號房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續會。委派代表書允許股東委任大會主席或指定代表出席會議並按指示投票。本次大會將表決一項普通決議案:(a)批准、追認及確認日期為2025年11月20日的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b)授權公司任何一名董事實施及落實該協議及相關交易。股東須於大會舉行時間48小時前將已簽署的委派代表書及相關授權文件送達公司位於香港的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方為有效。股東填妥並提交委派代表書後仍可親自出席大會並投票,此時委派代表書視為撤銷。相關決議案詳情載於公司於2025年11月28日發出的股東特別大會通告及通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