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旨在适应战略发展需要,提升核心竞争力,审议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投资融资方案等事项,并监督执行情况。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由董事会、主任委员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对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