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年度一次性发放;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内部董事按职级对应年薪酬标准执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年薪标准和奖励薪酬组成。薪酬管理坚持效益优先、责权一致、考核后兑现等原则。个人基本年度薪酬不超过200万元,奖励薪酬根据年度利润完成情况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后实施。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