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负责对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进行必要性和公允性审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下设关联交易工作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委员会会议需两名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原2004年版本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