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成员组成,以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委员会主席由董事长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可由半数以上委员推举代行职责。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成员多元化、物色董事人选、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提出董事任免建议、支持董事会绩效评估,并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多元化政策执行情况。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并在决议后两日内向董事会报告。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