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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光药(06887.HK):提名委员会组成变动;及建议修改组织章程细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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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提名委员会组成变动;及建议修改组织章程细则)

广东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提名委员会成员发生变动: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新天博士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成员,林爱梅博士获委任为新成员。变动后,提名委员会由尹航博士(主席)、张英俊博士及林爱梅博士组成。此次调整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企业管治守则于2025年7月1日生效的修订作出,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感谢李新天博士的贡献,并欢迎林爱梅博士履新。

此外,董事会建议修改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在股东大会职权中新增对公司重大交易及关联交易的审议标准,明确须经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适用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章及第14A章的相关百分比率规定;同时对董事会职权相应调整,增加审议须披露交易及关联交易的权限。该修订尚待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批准后生效。相关通函将适时刊发于港交所网站及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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