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綠景(中國)地產投資有限公司提名委員會由董事會委任,成員不少於三名,大部分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至少有一名成員為不同性別。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其中一名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會議可透過電話或視像方式進行,決議案須獲過半數成員通過,書面決議亦有效。委員會職責包括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物色董事人選並提出建議,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檢討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繼任計劃,支援董事會表現評估,並每年在企業管治報告中披露相關政策摘要。委員會有權要求管理層提供資訊,可尋求獨立專業意見,費用由公司承擔,並應獲充足資源履行職責。委員會主席須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回答股東提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