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明确董事会可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等对象行使,但法定职权和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不得授权。授权分为清单授权和专项授权,实行定期调整和动态管理。授权对象须在授权范围内决策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重大调整须提交董事会重新决策。董事会强化授权监督,发现问题可调整或收回授权。办法还明确了授权变更、责任追究及监督机制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