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明确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责任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如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工作规程导致年报重大差错,将视情节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岗、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措施。制度坚持实事求是、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并规定了从轻、减轻、从重处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