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制度。制度明确募集资金应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质押、委托贷款等变相改变用途的行为。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子公司实施的,也需遵守该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须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专户资金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履行相应程序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