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拟购买资产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说明)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100%股权,并向实际控制人卢元健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董事会确认,截至说明出具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遵守公司防止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防范资金占用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