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细则规定了委员会在董事和高管人员考核、薪酬方案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并明确了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委员会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涉及董事薪酬的还需提交股东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