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监督薪酬制度执行,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并进行管理,审查激励对象资格与条件等。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薪酬计划需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委员在涉及利害关系时应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