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应在特定情形发生后两个月内召开。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会议决议需及时公告,并遵守表决、回避、计票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