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河钢资源有限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审查内部控制制度等。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所作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