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就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1月27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多项公司制度修订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