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条例第673条以协议安排方式将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私有化之建议 - 执行人员根据收购守则授出相关同意及确认)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及80011)于2025年11月27日发布公告,就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条例第673条以协议安排方式将恒生银行私有化的建议,披露执行人员根据《收购守则》授予的相关同意及确认。此前,恒生银行、汇丰控股及汇丰亚太已于2025年10月9日联合公布该私有化建议。公告指出,在建议的要约期内,执行人员已确认:相关指数基金购买恒生银行证券不构成《收购守则》规则4项下的阻挠行动;出售证券无须提前24小时按规则21.2通知公众;相关交易不会影响规则23和规则24关于最低代价的规定。若所提供资料发生重大变化,恒生银行将及时通知执行人员以确认同意的有效性。此外,恒生银行可能就其他日常证券交易另行寻求额外同意,并将根据规定适时发布公告。公告同时列明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公司秘书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