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委员会」)职权范围)
文化傳信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0343)董事會於2012年3月26日成立提名委員會,並於2025年11月27日修訂及採納新的職權範圍。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從董事中委任,人數不少於三人,大多數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至少一名成員為不同性別人士。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須由董事會主席或身為委員會成員的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並須出席所有周年股東大會回應股東提問。公司秘書或其代名人擔任委員會秘書。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議事程序受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第138條規管。委員會職責包括制定及執行提名政策、檢討董事會架構與組成、物色董事人選、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性、支持董事會表現評估、檢討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建議董事委任與繼任計劃等。委員會須定期向董事會匯報,並獲提供足夠資源履行職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