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沈阳新华峰实业有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有限公司、萃华廷(北京)珠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2亿元,担保期限为单笔融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力,满足经营资金需求,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