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范董事选举程序。该制度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的情形,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表决,职工代表董事不适用本细则。选举时需经出席股东会过半数表决权通过,得票相同或不足半数时按程序进行第二轮选举或后续补选。实施细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订由董事会提案并经股东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