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会议应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保障股东表决权。涉及董事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需单独计票。会议决议需及时公告,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