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嵘控股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等内容。规则适用于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规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会议召集需遵守法定时限,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并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通知股东。会议应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表决结果需当场公布,决议公告应及时披露。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的无效,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后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