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复旦张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该规则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境内外上市规则制定,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会委任,设主席1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发展战略、资本运作、重大投资、业务重组等事项并提出建议,履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会议可由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连续两次缺席会议或一年内出席不足四分之三的,视为不能履职。规则还明确了会议召集、表决、回避、记录及信息披露等程序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