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份转让的锁定期、转让比例限制及禁止交易的情形。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同时明确了在定期报告披露前等敏感期间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相关人员需在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且须遵守短线交易禁止规定。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