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该规则经2025年11月26日股东会审议通过。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运作效率与科学决策水平。规则明确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关,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本变动、公司合并分立、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并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规则详细规定了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案、通知、召开、表决与决议程序均作出具体规定,包括网络投票安排、累积投票制适用条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规则还明确了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会议记录保存要求及决议执行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