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宁波华翔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9.21亿元,用于芜湖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重庆汽车内饰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各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投资金额测算合理,与同行业单位投资金额无重大差异。公司电池包壳体业务已形成协同效应,研发中心建设具备必要性,募投项目不存在重复投资,新增产能消化风险较低,融资具有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