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经理工作细则》,明确了公司经理(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权职责、报告制度及绩效评价机制。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设立报告制度,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和董事长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高级管理人员须忠实履职,不得越权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