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同时负责ESG相关规划、目标、制度及报告的审阅与监督。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及会议组织,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