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本公告为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刊发的海外监管公告。公告载列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的《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全文,仅供参阅。该办法经公司2025年11月2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与高效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办法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明确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制度,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程序、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超募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金处理及信息披露等作出详细规定。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实施,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办法仅适用于境内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不适用于境外上市外资股。
董事会成员包括赵大君(主席)、薛燕、沈波、余晓阳、王宏广、林兆荣、徐培龙及职工董事曲亚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