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1月26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相关联机构于2025年11月25日进行了多项交易。其中包括: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买入恒生银行普通股17,000股,总金额2,581,410.00港元,成交价介乎151.70至152.00港元;同时卖出Delta 1产品17,000单位,总金额2,584,727.1070港元,成交价为152.0428港元。此外,因既有的触及失效远期合约,按预定价格接收股份,分别买入214股及220股恒生银行普通股,金额分别为24,057.5162港元和27,506.2920港元,成交价分别为112.4183港元和125.0286港元。上述交易为高盛集团及其关联机构自身账户进行,且该公司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