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三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对部分对外投资事项具有决策权,并对重大事项如公司合并、分立、引入战略投资方等需经其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