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每年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由股东、董事、审计委员会等提议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回避关联事项表决,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签字确认,档案保存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