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通函 (有关重续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须予披露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中信国际电讯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分别与中信银行、中信银行(国际)、中信财务及中信财务(国际)订立2025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拟继续开展存款、结算及信贷服务等持续关连交易,协议有效期不超过三年。建议存款服务年度上限为每日最高结余(含利息)港币16亿元,适用于自生效日期起至2025年12月31日及截至2026、2027、2028年12月31日止各财政年度。结算服务年度上限为港币300万元,信贷服务无设定上限。该交易构成须予披露及持续关连交易,须经独立股东批准。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独立财务顾问卓亚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