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最高法民申6612号,裁定驳回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本案源于外贸信托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公司等被告履行支付义务。一审、二审法院均已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最高院再审申请亦被驳回。公司作为再审被申请人,不产生新的清偿或赔付义务,前期未计提预计负债,该裁定不会对公司当期或未来损益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