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鞍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行为。制度明确离职程序、移交手续、未结事项处理、离任后责任义务及持股管理要求。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且须继续履行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公司保留对离职人员未尽义务的追责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