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宸展光电: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提出董事会规模和构成建议、搜寻并审查董事及高管候选人,并向董事会提交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具体理由。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会议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