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行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该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形,明确累积投票制的定义及实施方式。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需提交详细资料并作出接受提名和履职承诺。选举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进行,确保独立董事比例。当选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支持,且符合董事会人数结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