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要求。募集资金需存放在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中,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管理。公司应按发行文件承诺使用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或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但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募资金可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回购股份,使用需经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每半年度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持续督导与鉴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