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草案))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要求、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等内容。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可在特定情形下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职权范围并符合法律法规。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遵循记名投票原则,涉及关联关系的应回避表决。累积投票制适用于董事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