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与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职权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决议应向董事会通报。细则还规定了会议召开、表决程序、决议执行及档案保存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