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与(1)有关收购物业的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及(2)重续2026年至2028年的持续关连交易相关的补充公告)
本公告为宋都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发布的补充公告,就此前日期为2025年11月19日的公告提供进一步资料。公告涉及两项事项:(1) 收购物业的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2) 重续2026年至2028年期间的持续关连交易。公告指出,在收购前两个财政年度,该物业一直挂牌出售且未出租,未产生任何租金收入或纯利。新主租赁协议项下的建议年度上限设定为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2百万元,涵盖使用权资产确认金额,包括短期及可变租赁款项,并参考未来三年预期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厘定。定价政策方面,新物业管理协议的服务费将通过招标或公平磋商确定,考虑市场价、运营成本、服务质量等因素,确保价格具竞争力并带来合理利润率;新主采购协议中,无政府指导价的产品将参照市场价,并比较不少于三家独立供应商报价,确保采购价不高于市价。董事会认为相关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公告应与先前公告一并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