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计划与考核标准,审查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确保董事不得自行决定个人薪酬等。薪酬方案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薪酬还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决策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会议表决实行记名举手方式,可采用通讯方式议事。委员会可聘请专业机构提供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并及时向董事会报送决议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