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该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实施、审核财务信息、审查内控制度及重大关联交易等,并可行使监事会职权。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会议记录保存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