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统一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披露标准及审核程序。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等。披露内容涵盖战略合作协议、重大项目中标、研发进展、重大投资等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事项。信息披露需经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审查、董事长批准后披露,并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