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要求、会议召开方式、表决程序、决议公告及实施等内容。规则强调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规定年度股东会应在每年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可在特定情形下召开。涉及对外担保、重大资产处置、利润分配、股权激励等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对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的合法性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