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人员持股变动的申报、买卖规定、禁止与限制交易情形、增持行为规范及责任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身份信息,买卖股票须提前通知董事会秘书,且在定期报告披露前等敏感期间禁止交易。股份变动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且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