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方式、频率、参会要求及议事规则。制度规定,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须经专门会议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